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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国八条”是我国物流业发展的新希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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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“国八条”是我国物流业发展的新希望
2011年6月8日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研究部署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,提出了推动物流业发展的8项政策措施。这8项措施被业界普遍称为推动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“国八条”。

“国八条”有哪些新的亮点?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物流业健康发展具有哪些重大意义?如何推进“国八条”的落实?带着这些问题,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。

意义非同寻常

“‘国八条’的出台是推动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新希望。”何黎明对记者说。

“国八条”是“国八号”的细化和延伸。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《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》国发(2009)8号文以来,我国物流业快速发展,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。2010年与2008年对比,我国物流业增加值净增7000亿元,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下降0.3个百分点,等于创造了1200亿元的经济效益。但随着“国八号”的深入实施,业界期盼已久的配套性政策迟迟未能出台,一些不适应物流业发展的政策问题进一步显现。因此,必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,才能保证“国八号”落在实处,真正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,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,针对行业反映的突出问题,形成政策意见,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后发布。这是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内,国务院连续两次专题讨论物流业发展问题,也充分说明党中央、国务院对物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。“国八条”是根治物流顽症的“良方”。前不久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连续推出系列节目《聚焦中国物流顽症》,对物流业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曝光和深入剖析,不仅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,也引起政府部门高度关注。媒体和业界反映的突出问题,“国八条”基本上都有正面回应。从一个侧面说明政府对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有决心、有信心,也有办法。“国八条”如果能够得到切实贯彻,将会成为根治这些顽症的有效“良方”。“国八条”是我国物流业“十二五”发展的新希望。今年,是“十二五”规划的开局之年,“十二五”规划纲要再次强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,我国物流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机遇。“十二五”物流业的发展,既需要行业企业努力奋斗,拼搏创新,更需要政府部门出台支持政策,创造良好发展环境。“国八条”的提出和落实,给物流业带来新的希望,对于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,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,都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。

内容亮点多多“国八条”对物流企业呼声最高、涉及政策层面的诸多问题都提出了明确的措施和要求。

谈及“国八条”的重点内容,何黎明说:“‘国八条’抓住了物流业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其中,交通和税收是我们最为关注的两个方面。”“在交通方面,当前存在的问题集中反映在过高的路桥费、过多过滥的罚款、配送车辆进城难卸货难和车辆运输车通行受限等几个方面。针对这一问题,‘国八条’中第三条明确提出,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。降低过路过桥收费,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。加强城市配送管理,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、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。”“降低过路过桥费抓住了物流顽症的症结之一。调查显示,物流企业过路过桥费支出大概占到总成本的1/3。过高的路桥费,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,影响到车辆正常通行,降低了物流效率。不仅给物流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,而且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,进一步推动了CPI居高不下。”何黎明说。

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,也是物流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。为落实国务院《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》,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2009年受国家发改委委托,进行“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”。经过大量的实地考察和调研,最终形成“物流发展60条”政策建议,关于物流业税收问题的10条建议被列在首位。税收问题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:营业税税率不统一和重复纳税问题,土地使用税税率偏高问题,房产税税率偏高和重复纳税问题,以及所得税统一缴纳问题等。

针对这些税收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,“国八条”提出了3条解决措施:一是扩大税收试点。从2005年开始,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推荐,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审核,国家税务总局发文,共有6批、593家企业纳入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,但在试点中还存在一些问题。“国八条”提出要扩大试点范围,尽快全面推广,将会使更多的物流企业得到实惠。二是研究解决仓储、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。主要是运输环节3%,仓储和其他环节都是5%,这就割裂了物流业一体化运作,业内强烈要求从低统一税率。这一政策如果能够实行,将会极大地便利“一站式”服务和“一票到底”的业务开展。我们建议将物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行业税目对待,凡涉及运输、仓储、货代、快递等物流环节,均视同综合物流业务,设计使用统一的发票,设置统一税率。三是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。自国务院2006年年底《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颁布以后,一些地方大幅度提高了土地使用税税率,极端的由每年每平方米1元提高到15元,物流企业,特别是占地面积大的仓储型企业不堪重负。我们的建议是恢复到国务院规定的低档、下限征收。此外,房产税也有偏高和重复征收的问题,网络型经营的物流企业所得税无法统一计算与缴纳等。

“国八条”在第二条中提出,要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。科学制定物流园区发展规划,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。支持将工业企业旧厂房、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发展物流业。此外,“国八条”还就改进对物流企业的管理,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,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,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政策要求。

“可以说,‘国八条’条条都是物流企业急需解决的重大政策问题。如果能够得到具体落实,将会极大地改善物流企业的政策环境。”何黎明说。

关键在于落实

“国八条”给物流业带来了新的希望,业内人士更多地寄望于真正落实。

“作为全国性物流行业社团组织,我们在‘国八号’出台之后,就积极参与到政府部门的调研和政策建议起草工作当中,配合政府有关部门,为‘国八条’的出台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。为落实‘国八条’,我们还将继续努力,反映企业诉求,为政府搞好服务。”何黎明说。

物流业是跨地区、跨部门的复合型产业,涉及部门多,协调难度大。从2001年的国家经贸委等6部门、2004年的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、2005年部际联席会议的15个部门和单位,到落实“国八号”的38个部门,都对物流业有一定的管理职能。这么多部门如何协调动作,使国务院的利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,这是“国八条”要求能否实现的关键所在。

何黎明指出,从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,每一个部门的工作都很努力,对物流工作都有推进,但涉及到需要部门之间协调的问题,就相当困难。为此,何黎明建议,应该强化政府部门间综合协调机制,逐条制定落实的时间表和责任人,各部门之间形成合力,进一步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社会管理功能,将“国八条”真正落到实处。

6月14日,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监察局和国务院纠风办5部门出台《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》,使我们看到了落实“国八条”的新希望。何黎明最后表示,业内人士翘首以盼,对“国八条”的贯彻落实,充满期待,充满信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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